“企业家”为什么要逃税?

  日前,一位读者致信英国《金融时报》说,“我在西方生活了很多年,最近来到中国,在一家公司搞融资。看到很多‘企业家’中饱私囊,真的是为中国的经济担忧。很多公司都有两本账,一个税前利润5000多万的公司,上税只有100多万人民币。”该报为此刊发的一篇评论文章,指出在中国存在着“工薪族”纳税而“企业家”逃税的现象。

  把这种现象归结为“工薪族”守法意识强大,而“企业家”缺乏良知,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。制度学派认为,人创造制度,制度反过来又影响人的行为。在这样的意义上,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人。中国“工薪族”纳税而“企业家”逃税,同样是制度塑造的结果。

  例如,尽管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中国“与国际接轨”,开设消费税、奢侈品税、汽油税、遗产税等专为富人保留的税种,但这类税改措施却偏偏就是“只听楼梯响,不见人下来”。于是,在中国就出现了这样的荒唐现象:对私人游艇尚不征税,却对老百姓使用的日用香皂、洗发水征税!

  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,不但是对税收公平性原则的践踏,而且是对包括“企业家”在内的富人逃税行为的暗示和鼓励。

  当然,我们没有理由悲观。社会可通过体制、法律、政策等制度设计去主动改造企业家。守法诚信的企业家重在通过制度土壤栽培。这不但有助于培养越来越多守法诚信的企业家,更有助于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。(马国川)